01
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支隊長王靈光
違規占用業務監管單位公車問題
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王靈光長期占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業務監管單位某國有獨資企業的小汽車,并將其2017年至2018年4月使用該車輛產生的修理費、燃油費、過路費等共計68506元在該企業報銷。
02
鄂州市教育局原副調研員、市第二中學
原校長靖金平違規收受禮金
組織、參加公款旅游活動問題
2014年,靖金平在操辦岳父喪事期間,違規收受市第二中學多名干部職工所送禮金16000元。2014年11月、2017年7月,靖金平先后2次組織、參加公款旅游活動,產生旅游費用25740元,其中靖金平個人應承擔費用9060元。
03
鄂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成員
副調研員秦永寧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04
鄂城區樊口街道鈕墩村原黨總支書記
村委會主任汪安正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2019年,汪安正先后3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和購物券折合共計7600元。2019年5月,在操辦母親喪事期間,違規收受多名村干部和小組長所送禮金3900元。2019年,汪安正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2020年7月,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20年1月,違規向村干部和聘用工作人員發放加班補助和加油補助66000元。汪安正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汪安正被開除黨籍,依法免去其村委會主任職務。2021年2月,汪安正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上述案例表明,不正之風和腐敗互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風滋生掩藏腐敗,腐敗行為助長加劇不正之風。腐敗分子嚴重違紀違法,往往從一個紅包、一張卡、一頓飯、一包煙、一瓶酒的“四風”問題開始。
鄂州紀委監委警示,全市各級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案為鑒,深刻汲取教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與時俱進糾治“四風”,對頂風違紀行為,嚴肅查處、予以痛擊;對典型案件,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